4名認罪被告依次為無業李銘東(17歲)、學生王啟澤(16歲)、無業徐寶軒(18歲)及跟車工譚建榮(17歲)。法庭將他們還柙以待案件審結才處理。另3名被告髮廊助理黃嘉輝(18歲)、學生邱兆軒(18歲)及售貨員劉柏賢(17歲),審訊期間亦需還柙。
控方今天將開始傳召證人作供。據知懷疑用作襲擊事主的金屬棒和僅作蔽體的一塊葉子,均被列作證物稍後呈堂。
案中事主黃阡碩頭面被多次襲擊,其左前額、枕骨及雙手均有多處擦傷,右前額有瘀傷,右耳有血腫,眼眶腫脹,臉有多處瘀傷,一度陷入昏迷。
認罪的4人先後被捕。警誡下李承認襲擊過事主,王則承認案發時身處藍田公園。徐亦表示在場,但否認有襲擊或取走事主的衫褲、銀包及現金。譚則指是徐着他相約事主出來,好讓他們可痛打事主一頓。
案件編號:DCCC381/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