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歲被告陳豐,因串謀搶劫及非法逗留被判囚三十一個月,本案發生時還有七日便刑滿出獄;事主姚錦田因錢債爭執,以菜刀斬死承辦無綫電視清潔工作的清潔公司東主,因誤殺罪成判囚十二年。
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指,他出獄後遣回內地,需支付二千元罰款予內地政府,被告遂以二千元出售三十六包香煙予事主,事主承諾會着親妹代為付錢,但對方收貨後一直賴帳,更一度否認曾收過香煙。
事發於今年七月十七日石壁監獄內,被告向事主追債不果,於監獄飯堂對開走廊位置,乘事主走向廁所時,被告突然從後箍着事主,以削尖牙刷刺向其頸項,兩人糾纏間,被告仍刺向事主鼻子,令事主留下裂傷痕迹,最長一道傷痕達四厘米長,但沒有永久性傷害。
案件編號:DCCC8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