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9時許,潘駕駛安裝上油壓炮的挖掘機,在一樓平台砸爛混凝土樓板,其間地板突然下陷,他連人帶車墮落一個3米乘5米大窿內,機身翻側被卡住,一半露出平台,一半插入樓下。
挖掘機駕駛室嚴重損毀變形,潘被困受傷,消防及流動醫療隊到場,醫生替潘吊鹽水及注射鎮靜劑,又召來大型吊臂車固定挖掘機,事主被困兩小時後終臉脫,送院證實左邊額頭、左手及胸口受傷,現情況穩定。潘妻表示,當時與兒子在家,突收到丈夫工友來電,慌忙偕子趕赴地盤:「嚇到個心卜卜跳,好擔心老公出事,好彩最終無性命危險。」
警方調查相信,出事樓板曾被砸碎過,事主駕駛挖掘機經過時,疑不堪負荷下陷。據悉拆卸樓層為防下陷,一般會以支撐架承托,該處地下雖有數支撐架,但密度稀疏,懷疑沒依足屋宇署指引去做,交由屋宇署徹查。
香港建造業機械操作及維修專業人員協會主席梁炳輝指,拆卸樓層由屋宇署監管,會計算樓層可承受重量,根據守則規定,挖掘機拆卸期間,要有一名訊號員幫手「睇位」。他批評,本港法例僵化,限定所有進入地盤者均需戴安全帽,但機手戴安全帽易被帽簷阻礙視線,身處危險亦懵然不知,既然機手有駕駛室保護,安全帽根本多餘,促請當局豁免機手在駕駛室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