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業獎勵舉報計劃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開始運作,各油公司每年集資一百萬元備用金,發予任何能提供資料而使海關撿獲及充公非法燃油的人士,每宗個案獲發賞金由三千元至最高十六萬元不等。由去年十月一日起至今,共有八宗案件獲發賞金,當中涉及十三名被捕人士及十四萬五千四百公升非法燃油,發放的賞金總額為十二萬六千元。
香港海關與石油業昨續簽協議書再延長該計劃,協議為期一年,由下月一日起生效,巿民可透過以下途徑向海關舉報,包括電話:25456182及傳真:25434942;或致函香港海關(郵政總局信箱1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