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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操控智障女長達四年曾帶往參加性派對 六旬廚工囚44個月

蘋果日報 2019/06/06 17:46

智障女林錦華非禮

六旬廚房工人在街頭兜搭智商僅得9歲的26歲女子,要求對方做他女朋友,及後四年間屢次對她大肆非禮,更曾帶她到寓所與另外兩名裸女打邊爐,又在事主面前跟兩女性交等。工人早前承認五項非禮罪,辯稱不知對方是智障人士;辯方更呈上看來是事主所寫的求情信,稱與被告相戀,將來會與被告結婚。法官今判刑時指,被告早知事主是智障人士,視對方為可剝削的玩物,長期操控對方,更相信有關求情信實是由他人接觸事主,再由事主抄寫信件內容及簽名,案情令人不安,判工人入獄44個月。
被告林錦華(64歲)有自稱三合會成員及勒索等案底。他承認於2013年10月至前年7月間非禮事主X。警方之所以揭發本案,是因調查其他案件時檢查被告手機,赫然發現被告拍下非禮X的過程。
官:常人不難察覺事主屬輕度智障
辯方早前求情時稱,被告不知事主是智障人士,又呈上被告的求情信,稱對事件深感後悔,又指事主事後沒出現不合理驚恐。辯方更呈上一封看來是由事主撰寫的求情信,信中稱與被告相戀數年,父親同意兩人交往,她很愛被告,並稱會跟被告結婚。
區域法院法官勞潔儀今指,翻看事主為警方錄取口供的影片後,常人都不難察覺事主是輕度智障人士,何況被告當時59歲,是一名「閱歷豐富」的人,沒可能不知道事主是智障。
法官續稱,並不認為被告與事主是一見鍾情,質疑被告為何會讓事主參加其荒唐性派對,又為何會在其他女性面前侵犯事主。而事主曾向心理學家透露,從沒跟父母談及此案,故認為該求情信並非由事主所寫,這只進一步引證事主被操控的事實。被告僅視她為可剝削的玩物,不排除有人接觸事主,著事主重抄信件內容及簽署,信件再輾轉交給法庭。
被告保釋期間接觸事主 遭充公保釋金
法官又指案件維時長達4年,被告長時間操縱及剝削事主,案情令人不安,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法官又著社署繼續跟進事主情況,如有需要便提供協助。
控方透露,被告其中一項保釋條件是不准接觸事主,惟被告卻於去年8年2月保釋期間接觸事主,故今申請充公其5,000元保釋金,獲法官批准。
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10月在沙田街頭兜搭認識事主,當日即帶她到一處草地摸胸吻胸侵犯。及後4年間,被告曾帶事主到賓館及寓所狎玩,包括要事主替他口交,又在沒安全套的情況下,以下體接觸事主的私處等。有次被告帶事主返家,與兩名兩裸女打邊爐,又在事主面前跟兩女性交,繼而非禮事主。
【案件編號:DCCC225/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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