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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黨統戰新招】福建聘台灣科技特派員 陸委會:違反《兩岸條例》

蘋果日報 2019/03/17 16:03

下鄉科技特派員福建廈門台灣

繼福建廈門聘請台籍社區主任助理、平潭設置村委會執行主任之後,中國大陸再以「台籍科技特派員」頭銜,讓台灣人駐守大陸村落展開「農業幫扶」。中央社今日報道,由於此舉涉嫌違反《兩岸條例》,引起爭議。
新華社上周三報道,一名台灣青年蔡志陽在福建漳浦縣擔任台籍科技特派員的故事。39歲的蔡志陽來自嘉義,2013年到漳浦的台灣農民創業園,但一開始並不順利。今年2月他被任命為「台籍科技特派員」。他說:「有了這重身份,不僅推廣果蔬新品種有了更大平台,也能更好幫助農民朋友走出跟風種植困境,獲得更高收益。」
中央社報道,這是中國大陸自1999年開始向基層農村推廣科技特派員制度後,首次出現台籍科技特派員。
福建省網站今年1月曾作出報道,當時漳浦縣召開選聘台籍科技特派員座談會,針對當地台灣農民創業園提出台籍科技人才特派工作方案和政策。會中表示,台籍科技特派員將下駐各村展開「農業幫扶」,在台商中選聘一批科技人員擔任科技特派員,可以發揮台商技術優勢,延伸到鄉鎮、行政村發揮作用,幫助農村、農民謀求發展。
中央社報道,陸委會作出回應指,《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明確規定,台灣民眾不得擔任國大陸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有關民眾擔任陸方「台籍科技特派員」,將由主管機關就職務性質,以及相關事證予以審核,並要求當事人解釋。
新華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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