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內有蠅類成蟲 養和堂罰款5,000元
龜苓膏養和堂涼茶館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
女食客去年7月到上水養和堂購買龜苓膏外賣,返家享用至接近吃完時,發現口腔內有異物,吐出發現原來是一隻屬於大蚊科的蠅類成蟲。養和堂被票控食物品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罪成,罰款5,000元。
被告養和堂涼茶館有限公司於審訊時辯稱,製造龜苓膏需要很高温,在高温處理下昆蟲理應不如本案被檢取的昆蟲般完整,惟裁判官指辯方未有提出製造龜苓膏過程的證據,故不接納辯方的證供,並基於控方證人證供合理,故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過往有兩次類同的案底,裁判官認為平均罰款已足夠反映本案的嚴重性,故判被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