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副教授張祺忠勒斃妻子藏屍11天 謀殺罪成依例判終身監禁

蘋果日報 2020/12/03 15:23

張祺忠謀殺終身監禁

港大機械工程系副教授張祺忠前年在宿舍用電線勒斃結婚三十載的妻子,藏屍11日。陪審團不接納他是被激怒或受抑鬱影響而失常誤殺,上周裁定謀殺罪成。辯方今為其藏屍控罪求情後,法官彭寶琴判張就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名入獄28個月,而謀殺罪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判刑時指坦言,到底張是如控方所指為錢行兇、抑或是為了其他原因,只有張自己知道。
被告張祺忠(56歲)約於2018年8月17日凌晨在港大偉倫堂宿舍1601室殺害妻子陳慧文(53歲)。當時張是偉倫堂舍監。控方猜測張因金錢動機而行兇。

辯方:執業多年來最慘的悲劇之一 獲352人求情

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形容,本案是其執業多年來最慘的悲劇之一。張祺忠的家庭深受苦楚,張的子女為張做辯方證人,對父親的愛清楚可見。
辯方呈交多達352人撰寫或聯署的求情信,當中包括張的家人、中學同學、港大舊生以及同事等等,辯方指其中不乏身份顯赫之人。求情信讚揚張為人友善、誠實、無私、樂於助人而非傷害別人,不是殘酷暴力之徒。
辯方同意謀殺定罪必會判處終身監禁,但指通常服刑10年後,刑期會由法定委員會覆核審視,法官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7B條,有權向當局陳述對被告有利的因素。辯方希望法官考慮日後可以向相關人士陳述本案若干特殊因素。
辯方再指,證據顯示張祺忠案發時患上抑鬱,精神狀態欠佳,並被評估為長期受到妻子心理虐待,可解釋張為何有違本性犯案。張過往不曾施行家暴,呈堂相片可見張與家人昔日相處溫馨,行兇只是一時失控,沒有預謀。而張抗辯時承認大量事實,審訊極之順暢,一分鐘也沒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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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陳慧文

官:陪審團已裁定不信張因被激怒或神志嚴重失常而犯案

至於阻止合法埋葬罪,辯方指張當時無法理性思考,犯下彌天大罪後無法面對,出於驚恐而天真地掩飾犯案,實際上注定遲早曝光。張作供時曾落淚解釋,他不欲把妻子屍體棄於垃圾站或沉入大海,才會藏屍。
法官彭寶琴表示,相信張祺忠在本案之前,的確是求情信中所讚揚的人,廣受尊敬和愛戴。然而謀殺是最嚴重的罪行,無論張本來如何關懷別人、品性溫柔,陪審團已裁定他冷血地謀殺結婚30年的妻子,不信他被激怒或神志嚴重失常,故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法官又指,到底張是如控方所指為錢行兇、抑或是為了其他原因,只有張自己知道,但結果對張的一家而言實屬悲劇。至於非法藏屍罪,法官指張藏屍11日,子女和姨仔極力希望尋人,張明知不可能實現,仍給予各人假希望,對家人造成悲痛,計算認罪減刑後判監28個月。
案情指張把屍體藏到行李箱,然後自製木箱封起,原先放在宿舍,報警後搬到黃克競樓辦公室,過程被警方得悉,追查後於同月28日在張的辦公室尋獲木箱。當時屍體已開始腐化,傳出臭味,頸上仍纏著打結的電線圈,法醫推斷死因為頸部受壓。
【案件編號:HCCC2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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