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失薪案】裁決前夕仍堅稱無辜相信母親 被告:成件事我乜都唔知
葉俊亨卓悅失薪案喬美齡
卓悅失薪案,案中一家三口被告於公司「穿櫃桶底」,女被告喬美齡藉着自己在人事部工作之便,與任職助理經理的兒子夏定邦合謀,安排出糧時「做手腳」,情況維持達7年之久始遭揭發,案中共盜去4,000多萬元。夏定邦於裁決前一刻,仍向本報記者聲稱無辜。雖然他揚言早已「打定輸數」預備坐監,但仍然選擇相信母親:「唔會懷疑阿媽。」
夏定邦於裁決前夕,曾與記者稍作交流,揚言自己任職卓悅時,只負責對外工作,每天都會出外勤,處理勞資糾紛等問題,根本不知道公司情況如此混亂。他說:「成件事我乜都唔知,直至差人上門拉人嘅時候,都仲係唔知咁大鑊。」他謂後來從警方口中得知指控時,曾問過母親發生何事,惟母親一直三緘其口。不過,夏定邦仍然選擇相信母親:「正如你老公呀、男朋友呀叫你買嘢,你都係會信佢咁囉!」
卓悅主席葉俊亨回應判決時稱:「我覺得判得好重!」對於卓悅要求法庭向眾被告頒發賠償令,葉稱因卓悅是上市公司,要對股東負責,他只是做應做的事;至於結果如何,則由法庭決定。
葉俊亨又再次反駁喬美齡在審訊期間力指因聽從他的吩咐,才利用他人名義出糧以將公司資金轉走的說法,直斥喬歪曲事理:「我當時佔公司八成股份,係大股東,你諗吓我會唔會叫佢、或者引導佢將自己啲錢轉走吖?」至於喬利用公司出糧系統的弱點犯案,葉俊亨指公司多年來不斷改進,今非昔比,希望不會再牽涉同類事件。
一家三口於案中騙去4,000多萬元。惟根據土地註冊處及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三人當中只得夏定邦擁有一個早年買入的天水圍天頌苑居屋單位物業。而喬美齡的丈夫夏偉成則疑曾為一間公司的董事,但該公司已告解散。另外,夏定邦於2015年曾循勞資審裁處,向卓悅追薪。
喬美齡於審訊期間,為洗脫罪名,透過盤問及自辯,大數公司運作管治上的不是,包括多年來未有人發現離職員工甚至身份不明人士一直支薪、人事部經常計錯糧、員工甚至要替公司墊支薪金。主席兼行政總裁葉俊亨更被揭利用次被告夏定邦名義購買商舖,葉在庭上揚言,以員工名義開公司是很普通的事。
卓悅最初由葉俊亨之妻鍾佩雲及數名股東於1991年創立,1996年葉俊亨加入公司,8年後即2004年,公司已擁有店舖近20間,員工約700人,至2011年員工更已過千,店舖30多間。
葉與妻子和一對子女、葉的四名兄弟姊妹、以及葉妻的兩名姊妹,均先後於卓悅擔任高層要職,大部份仍然在職。其中葉的小姨鍾佩賢,便是會計部經理,掌握出糧命脈,職責包括每月審核由首被告喬美齡負責的人事部備妥出糧資料。不過,最後仍要問准葉俊亨夫婦,才能於電腦系統上「撳掣」通知銀行出糧。惟綜合庭上證供,會計部實際上不會深究出糧資料是否準確。
由於公司員工眾多,不少屬店舖銷售,計糧程序較繁複,故公司每月月初會分批出糧給員工。喬美齡正是利用這個漏洞從中做手腳。她曾安排自己一個月內多次出糧,其子夏定邦未入職之前,就更已開始支薪,甚至丈夫夏偉成雖從未受僱於卓悅,同樣有糧出。
根據控方案情,有問題的出糧紀錄在案發期間不斷出現。被告利用一些已離職的員工、甚至街外人的名義向卓悅支薪,而薪金就存入三名被告名下的銀行戶口,有時就連現職員工,亦被利用作為「出糧」的人頭,多領的薪金部份會分開存入被告的戶口中。甚至連主席胞弟葉國明亦遭利用「出糧」,但公司一直未察覺情況如此。
-----------------------------
《蘋果動新聞》訂閱新世代,4月開始免費訂閱,現在接受登記!
http://bit.ly/2Ja3IXw
-----------------------------
3月28日 10am-11pm《MINI GAME大挑戰》
玩小遊戲隨時送你去任何地方嘅來回機票
https://bit.ly/2Wigz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