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長涉誹謗】陳茂波夫婦敗訴重審 發聲明表明全力抗辯

蘋果日報 2018/04/10 19:44

漢基國際學校許步明陳茂波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被指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長及家長發送電郵,指控校董的一對孖生子女考試「出貓」及事後獲校董包庇,原審時被裁定誹謗罪成,需賠償23萬元。去年陳茂波上訴得直,獲上訴庭同意有關電郵非惡意誹謗。校董不服向終院提上訴,終院今日頒下判詞,認為本案應就有否惡意這爭議點進行重審,裁定原告上訴得直,撤銷上訴庭的命令。陳茂波今再發聲明,指終審法院認同推翻陪審團的裁決洽當,會繼續抗辯,「盼望公義得以彰顯」。陳氏夫婦聲明全文如下:
陳茂波先生及陳許步明女士聲明
就盧冠中、盧亮臻及盧光漢指控我們涉嫌誹謗的官司,終審法院今天頒下判詞,同意上訴庭早前關於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的裁定,即推翻陪審團的裁決是恰當的;但終審法院不同意上訴庭不下令重審的判決,認為應就有否惡意這爭論點發還原訟庭進行重審。我們會繼續全力抗辯,盼望公義得以彰顯。
這宗訴訟多年來為我們增添了不少壓力,但最教我們痛心難過的,則是坊間誤傳我們曾經向美國哈佛大學發出匿名電郵指控盧冠中,引致他不獲取錄。我們在此嚴正聲明,我們從來沒有向哈佛大學發過任何電郵,哈佛大學如何考量他的入學申請,我們全不知情。
我們再次感謝為我們上庭作證的多名漢基學生和家長,以及一直支持我們據理力爭的一眾教友、親友、漢基學生、老師和家長。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

[背景資料](編按:隨陳茂波夫婦聲明附帶)
在2014年9-10月高等法院的審訊,陪審團裁決我們在2011年12月初至12月中向漢基國際學校高層管理人員及13名相關家長發出的六封電郵其中四封涉及惡意誹謗。原審法官在宣判時不接納原告要求以懲罰性基準計算我們須付的訟費,並裁定我們只須支付原告的六成訟費。我們就上述四封電郵的裁決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原審裁決。原告亦就其餘兩封被裁定不涉惡意的電郵享有「有條件豁免特權」(Qualified Privilege) 及我們只須支付六成訟費的裁決提出上訴。
上訴庭在2016年7月開庭聆訊,其後在12月頒下判詞,裁決我們的上訴勝訴,同時亦裁決原告的上訴敗訴,並須向我們支付原審及上訴的訟費。盧冠中、盧亮臻及盧光漢去年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