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表示,該等需標示「此日期前食用」的食品保質期比較短,必須存放在雪櫃內,但雪櫃溫度有可能改變,消費者將食品拿出檢視時會出現溫差,有關食品潛在變壞的風險也會增加;加上有關食物過了保質期,食品營養價值不但流失,更可能滋長細菌變壞,例如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等。
勞醫生補充說,近日天氣潮濕炎熱,最適宜霉菌生長,過期的食品容易滋生霉菌,一旦分泌出黃麴霉毒素,會傷害食用者的肝臟及腎臟,長遠更會致癌。
根據現行的《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標籤)規例》,超巿一旦售賣過了「此日期前食用」的預先包裝食物,即屬違法,一經檢控後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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