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索人馮淑玲的申索書指去年6月26日下午在百佳淘大分店內,在沒阻塞通道情況下,沒聽見響號或操作員呼叫讓開便無故受傷,同行母親取得膠布即場治理她傷口。母女終乘的士回家。馮索賠16次去瘀藥膳6,200元、20次療傷湯水6,000元、23天精神創傷3萬元,另加醫藥費800元、扣糧及交通費等,共4.99萬元。首被告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昨缺席聆訊;次被告金源米業有限公司在庭上承認責任,但爭議賠償金額。審裁官指,馮未就湯水申索及精神創傷提供單據或精神科報告證明,並提醒雙方交妥文件。
案件編號:SCTC33981/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