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鴻德(58歲)承認索賄及收賄等6罪,助理中菜總廚陳其昌(57歲)承認4項行賄罪,被控一項行賄罪的酒店部門主廚施雄偉(50歲)則因換律師,押後至今答辯。法官指案情嚴重,判監是「不二之選」。
案情指,總廚於2006年面試時要求陳獲聘後月付3,000元「茶錢」,陳同年7月受僱,至2008年7月共給總廚7.2萬元。總廚同年有財務困難,着陳為他私人借貸,陳向銀行借得4.9萬元再存入總廚戶口。兩人又於2012年協議,陳每年將年終獎金的3萬元交給總廚,他於2013及2015年各得約11萬元獎金,依約交出獎金共6萬元。總廚又於2012年在招聘時向施索款,要求月付1,000元「茶錢」,施於同年9月至前年4月共給總廚兩萬元。
案件編號:DCCC840/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