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訴人李鳳珍(五十四歲)與被告人黃儀(二十六歲)是姑姪關係,黃四歲時被李收為養女,兩人翻臉是因一筆六十萬元錢債引伸至房產糾紛。李近日四處向傳媒爆料,指黃經常背着梁定邦與多名男子頻密來往,還展示多幀黃與多名男子的親密合照。據李鳳珍的代表律師透露,上次梁定邦透過律師發表的一份聲明,指案中的房產是他贈給黃的,但有證據指該單位是通過買賣交易而並非贈送的。
令梁定邦深圳金屋藏嬌曝光的房產官司,是去年十一月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李鳳珍向黃儀追討一筆六十萬元錢債,李指是她借錢給黃買福田區園東花園一個單位,但黃則稱有關單位是梁定邦送給她的;開庭當日,黃的律師宣讀了梁定邦的聲明,指單位是他在九七年通過其任董事的順昌泰公司購入,○三年十一月以買賣形式過戶給黃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