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友人淫蕩惹殺身之禍三男殺15歲少年判囚終身

蘋果日報 2014/12/10 06:00

謀殺罪成曾明斯

16歲少女不滿遭15歲少年友人「唱」她淫蕩,找來男友替她出頭教訓對方。男友聯同多名男子在將軍澳日出康城巴士總站對開,將少年打致重傷後灌他飲啤酒,然後在少年腳上綁上石頭,不理少年求饒將他扔落海。少年最終溺斃,三天後浮屍海面被發現。

三名被告侍應石嘉坤(23歲)、無業的黎俊文(31歲)及梅振宇(35歲),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今被陪審團一致裁定於2012年8月8日在香港謀殺曾明斯罪成,依例判囚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