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強寧表示,稍後公務員事務局紀律聆訊委員會在無證據指控下,裁定他行為失當,要他在05年提早退休;當時年僅42歲。他07年曾手持橫額到禮賓府請願抗議,後又向特首辦、區議員求助,惟不得要領。
昨上午11時,鄭頭綁黃巾、戴上自製眼罩扮成青蜂俠,被途人發現爬上葵青交滙處對上行人天橋頂蓋上危坐報警求助。警員及消防到場勸喻約10分鐘後,鄭返回安全位置。鄭事後表示,希望此次事件引起特首關注,召開覆核委員會重審對其不合理指控。
資料顯示,08年1月鄭強寧遭律政司司長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禁止進入北角政府合署公務員事務局公務員紀律秘書處。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昨晚表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稱對公務員採取的所有正式紀律行動,均依循既定並符合自然公正原則的程序進行。
發言人又說,鄭曾就他的紀律個案結果向行政長官提出多次申訴,亦曾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而有關的申訴及司法覆核已完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