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人職工會指,最低工資水平應在綜援水平之上,即時薪33元,以鼓勵基層工人就業;樂施會也贊成設最低工資,認為能幫助提升貧窮人士的生活水平。不過,現代管理(飲食)專業協會主席盧浩宏反對立法,指人工開支佔食肆營運成本三至四成,擔心政府一旦將最低工資定在現有水平以上,業界經營更困難,因此考慮將多出的成本轉嫁顧客。六大地產代理商會也反對立法,認為工時定義不清晰,擔心僱主因為不了解計算方式而觸犯法例;商會又指地產代理計算薪酬包括佣金,浮動性大,建議最低工資以一年平均月薪計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不可能為每個行業度身訂做最低工資法例,但認為問題可以透過合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