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中小企港商誤墮中港貿易陷阱。港商李先生昨稱,三年前誤信自稱認識中國高幹的內地「富婆」,以為對方可以提供內地銷售香煙的政府批文及貨源,付了68萬定金後對方卻人間蒸發,最後報警求助,法庭終裁定她詐騙罪名不成立,李先生欲上訴時,卻被警方以「查唔到大陸人」為由拒絕,批評司法制度有漏洞。李先生昨在民主黨區議員尹兆堅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親述受騙經過。約七年前,他認識內地「富婆」林女士,林女士自稱在杜拜經營房地產及認識多名國內高幹,李先生深信不疑。三年前,林女士稱與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相熟,能取得在杭州售賣中華牌香煙的批文,引述稱:「一條10包(香煙)的零售價是720元人民幣,(可)以430元人民幣賣給你」,成功游說李先生經營國內香煙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