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警組「香港國保」秘密執法 李家超指美台勢力介入港抗爭

蘋果日報 2020/06/10 12:57

澳門李家超警隊專責部門抗暴之戰港版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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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條文未出,港府已急不及待組織「香港國保」準備執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香港警隊正成立專責部門,由警務處處長直接管轄,以便在條例生效首日即可執法;惟他未有交代新部門如何與中國可能在港設立的國安機關合作,以及會否有中國人員在港執法,形容已實行「國安法」的澳門是參考例子。被問到警方現時參照哪些文件和資料開展工作,以至聲稱外部勢力介入香港的證據,保安局拒絕回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表示,香港警隊正成立專責部門,以便在「港版國安法」生效首日可執法。李透露,該專責部門由警務處處長直接管轄,現時已在審視該部門的資源、人手和支援裝備。他又稱,該專責部門會學習如何在實際情況中應用「國安法」、搜集「國安法」視為非法行為的情報和證據、以至設有行動隊伍,並為有關部門制定長遠發展策略。部門設立初期會有一定數量的人員,並會「漸進式」按需要增加人手,甚至會探討讓警隊以外的紀律部隊人員加入成為「香港國保」。

李家超表示,雖對香港警方執法能力有「堅定信心」,但國家安全始終是「相對複雜的課題」,並相信中國當局擁有更廣泛的情報收集網絡和更高的分析能力,幫助香港了解全局。他又指,相信中國當局已建立了相關處理經驗,在國際政治層面下,亦需要國家層面出手。惟李拒絕交代新部門如何與中國可能在港設立的國安機關合作,以至會否有中國人員在港執法。
將參考澳門做法
李家超在訪問中稱,任何人在港執法均須遵守普通法原則,包括無罪推定、緘默權和須有律師代表,又形容已實行「國安法」的澳門特區將成為香港執行「國安法」的「良好參考(good reference)」。保安局回覆《蘋果》查詢指,有關計劃是為配合全國人大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至於被問及港府現時是否已有「港區國安法」草案,警方現時參照哪些文件和資料開展工作,以至聲稱外部勢力介入香港的證據,局方則未有回應,僅稱:「我們沒有其他補充」。

至於由李家超着手參與的「送中條例」引發的社會抗爭至今1周年,李家超堅稱,運動有美國和台灣勢力介入,但拒絕交代有關地區如何助長香港的抗爭運動,以及有否提供資金;僅指大型示威活動需要資料、資金和計劃,而近期抗爭活動減少,他相信是因已缺乏資金支持。他堅稱是「為正義(for justice)」而推動條例草案,在做自己相信是正確的事;更稱即使時光倒流亦會照做,對此不感後悔。

前保安局局長、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亦認同李家超的說法,稱「港版國安法」立法後,香港有需要加強情報搜集、分析工作,而成立新部門執法,跟軍方加強交換情報也是合理。

葉劉指,香港回歸前一直有由港督領導的「總督保安事務委員會」,協助維持本港治安,認為香港亦應設立行政長官安全委員會,加強與軍方聯絡及情報交換,平日亦要進行大型演練預防大型災難。
陸委會駁斥李家超:切勿一再卸責
台灣陸委會回應傳媒查詢時指,香港的民主自由發展,向來是國際社會共同關切的議題,台灣也不例外。台灣支持港人爭取民主人權與法治等普世價值,乃是應有之義,政府也已經多次強調對相關發展的關心,但不會介入。

陸委會強調,對於港方的不實指控和錯誤言論給予鄭重澄清,也對其誤解表達遺憾;又批評將香港情勢不穩定的因素歸咎於外部勢力,無助於根本問題的解決,呼籲有關方面切勿一再卸責、亂貼標籤,面對問題多與香港民眾理性溝通,才是化解當前僵局的正道。
毛孟靜批李家超製造香港「警察社會」形象
民主派議員毛孟靜認為,李家超的說法只會進一步傷害外國投資者在香港做生意的信心,以及打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她指不少外國對沖基金已因應香港將設立「港版國安法」而考慮撤出香港,「李家超一直好樂意咁製造香港變成警察社會嘅印象,對香港係完全無好處」。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亦認為,李家超的說法非常荒謬,因為特區政府過去一直向香港人聲稱,至今並未掌握「港版國安法」的細節,「政府無呢個細節同內容,然後你(李家超)就話要成立一個新部門去執行國安法,咁即係你過去即係講緊大話呃香港人」。

他又質疑,警隊若然設立新部門執法,必然涉及新的開支和編制,理應有責任先到立法會作出交代並審議,可是至今仍然秘密進行,「除非你話警隊本身已經有好多冗員,所以而家開一個新部門,都唔會影響日常工作」,批評李家超至今拒絕回應香港人對「港版國安法」的憂慮,只急於成立新部門向中共獻媚。

至於李家超聲稱至今無悔推動「送中」惡法,又在未有提供任何具體證據下指控「反送中」運動是受到外國資助,胡認為,反映李家超只識插贓嫁禍、「屈得就屈」,思路與至今不知反省的特首林鄭月娥一樣,「代表佢(李家超)心裏面沒有香港、沒有香港人,只係識為中共服務」。
林卓廷斥「一味向中央示忠」 影響執法公正性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林卓廷對李家超的說法表示震驚,指現時「港版國安法」的具體條文還未出台,更遑論立法後相關的執法指引、程序、規章,但李家超竟可斷言「港版國安法」生效後,即日就能開始執法。他強調,香港執法單位的權力來源都是由法律授予,同時亦有相關指引、程序等去辦事,這些都需要時間讓執法人員熟習,例如廉署的訓練一般都需要5至6個月,有關嚴肅的法例也至少要數星期。

林質疑,李家超是否已經有「港版國安法」的文本在手,若是就「不如早啲公開」,否則其說法是「一味嘗試向中央示忠」,惟結果只會影響執法的公正性,因為任由執法人員理解法例,只會引起更多爭議和濫權問題。

林卓廷要求李家超闡明香港執法部門的「香港國保」,與內地在港設立的國安機構有否從屬關係、雙方如何交換情報,尤其李曾形容內地的情報搜集工作成功,是否意味港府要引入內地無孔不入、遍佈天眼和人面識別系統的做法。他重申,影響全港市民的「港版國安法」不經香港立法會、沒有諮詢過香港市民就訂立,這做法只會引起市民反感。

記者 何嘉瑤、林俊謙、呂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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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右)表示,警隊正成立專責部門,以便在「港版國安法」生效首日執法,由鄧炳強直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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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議員毛孟靜批評李家超一直製造香港是「警察社會」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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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質疑李家超已有「港版國安法」的文本在手,促「早啲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