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不得受限制;另外,在沒收財產時,涉及養老、壽險等基本保險權益不得凍結或沒收。內地近年處置貪腐官員,除刑罰外,主要是沒收銀行存款、房屋,鮮見沒收保單收益。另貪腐官員無論是現金放銀行還是購房,都很容易被查獲,日後更成為量刑標準,買大額保單則容易隱瞞財產。
內地權貴階層除了來港狂買保險外,更多資金流入內地壽險市場。據中保監數據,在習近平上台前的2011年,內地壽險收入只有9,700億元,較2010年跌10%;但之後每年上升,2014年升幅達16%,2015年升22%,2016年升32%達2.2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