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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7.4至8.14接受電子或書面登記 最快8.1可收$2,000 公共交通納適用範圍

蘋果日報 2021/06/21 12:54

陳茂波消費券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八達通

消費券發放安排終於出爐!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午聯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舉行記者會,並公佈3間營辦商包括「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和「WeChat Pay HK」將分2期發放,第一期會先發放2,000元,再於第二期發放餘下3,000元。至於八達通則另有安排,將分3期發放,首兩期分別發放2,000元,剩下一期發放1,000元。計劃於7月4日早上6時起接受電子或書面表格登記,最快8月1日收到款項,料約720萬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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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領1萬蚊市民答2問題即完成認證

消費券由7月4日起,至8月14日接受登記。市民可透過電子或書面表格登記,若以電子登記,更可率先領取款項。市民屆時可進入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網站,登記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以及身份證明文件。曾登記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的市民,只需回答2條問條便完成身份認證:
1. 當時登記電話最後4個數字;
2. 如當時經銀行戶口收錢,銀行戶口最後5個號碼是甚麼?如收支票,當時是在哪一間郵局收款?
其後再在4間營辦商中,選定一種支付工具,並聲明是「在港居住」,便完成登記。
如想以填表代替,可到各區郵政局、民政事務署、社會福利署或房委會辦事處索取表格。但要留意,今次將不設郵寄交表,填妥表格,並釘附身份證副本後,須將表格投進郵政局或指定銀行分行表格收集箱。

不適用於繳費捐款金融產品

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公共交通費用亦同樣適用,但不能用來繳交政府、水電煤等公用事業、公共機構收費。至於教育開支、金融產品或服務、慈善捐款或非本地網上購物平台等都不能使用。
早前陳茂波曾表示,消費券不適用於支付交通費用,否則會與公共交通補貼計劃重叠,變成「雙重補貼」。不過陳茂波今天則改口表示,因聽取了各方的意見,消費券現適用於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認為是「公平嘅做法」。
有記者問及,如何確保消費券所用於網上購物屬本地消費,王學玲表示,該店須持有本地商戶登記,又指並非以貨品來源作區分,因不論網店或實體店均有機會售賣外國貨。
至於如何防止商戶協助套現,王學玲稱,會與營運商留意市民消費習慣,如有發現疑似違規行為,會將該商戶剔除使用範圍,合謀情況則會交由執法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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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由7月14日起,至8月14日接受登記。本報記者攝

Tap & Go 支付寶 WeChat Pay分2期領取

使用「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和「WeChat Pay HK」的市民,款項將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賬戶。
如於7月4日至17日完成電子登記,則可率先於8月1日收到2,000元,至10月1日再收到餘下3,000元,但2張消費券均須於12月31日前使用;如在7月18日至8月14日才完成電子登記或書面登記,發放日期則會延後1個月,要待9月1日才能收到2,000元,至11月1日再收到餘下3,000元,並會同樣在2022年1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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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香港)是其中一個可用作領取電子消費券的平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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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 & Go可以作為虛擬MasterCard使用,亦是其中一個可用作領取電子消費券的平台。資料圖片

八達通分3期領取 須到交通補貼站拍卡領取

至於使用八達通的市民,可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等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市民亦可到7–11便利店、OK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領取。
與其餘3間營辦商一樣,如於7月4日至17日完成電子登記,則可率先於8月1日收到2,000元;第二期的2,000元則會於10月1日發放;而最後一期1,000元何時發放,則視乎市民何時用完首2期的消費券。市民最快可於12月16日取得最後一期的消費券,而最遲則可延至明年3月16日領取。惟最後一期的1,000元將不設到期日,亦不會追溯用在甚麼地方,即意味市民亦可用來繳交各項公共機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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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發放時間表。本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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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須到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資料圖片

居港要求以過去2年計算 在囚人士可轉讓親友

今次消費券的申請人須為6月18日或之前年滿18歲在港居住的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包括單程證來港人士。今次計劃加入「居港條款」,為「以今日起計倒數2年內並非長時間不在港」,但參加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長者、境外求學的學生,或因健康問題而需在香港以外留醫的人士等則可獲豁免。市民除要簽署「在港居住」聲明,政府亦會與入境事務處核實資料,並委託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進行隨機抽查。
在囚人士亦可申請消費券,懲教處會提供一張特別表格供在囚人士填寫。成功申請後,可轉讓消費券予親友使用。至於安老院舍長者,王學玲指,將舉辦簡報會向相關院舍等解釋,儘管申請過程簡單,老人家仍可透過代理人登記,惟她呼籲要「信得過先好」。
有記者問到政府會如何確認市民未有離開香港24個月,陳茂波指「我哋有方法嘅」,然後便交由王學玲補充,引來笑聲。王指,市民登記時需要作出聲明,並說明有否特殊原因需要離港或並非長居香港,局方會與相關部門核查,又已聘請承辦商德勤會計師行作隨機抽查,被抽中市民會收到短訊,須提供簡單文件證明居住於香港,如住址或工作證明等。

行政費低於6億元 具體經濟成效有待觀察

陳茂波指,經現時掌握數字,計劃行政費將低於財政預算案公佈時的6億元,直言「行政費遠遠唔需要6億」,因當初屬初步推算,只是「放一個數字喺度」,但實際數字要待計劃完成後再公佈。陳又指,絕不是因為顧慮行政費用而允許作交通補貼,只是希望為市民提供彈性,平衡不同需要。
陳其後再補充,4家營運商收到的行政費一致,政府亦要求他們盡量將計劃收益回贈予市民或商戶。
陳茂波稱,消費券帶來的具體經濟成效仍有待觀察,取決於不同因素,但他相信「消費講心情」,若市民用錢用得開心,或會不自覺「使多咗」,而且不同商戶會提供優惠計劃,相關乘數效應未能估計,惟對整體經濟一定起正面作用。他之後被追問時,多次強調「相關成效等埋數先再計」,至於未來會否再推出則要視乎最終效果,再作參考。
被問到會否申請消費券時,陳茂波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會鼓勵身邊朋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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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未正面回應會否申請消費券。本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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