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債申貸款重審 辯方指警長已離職

蘋果日報 2018/03/21 11:42

前警長隱債欺詐罪陳毓鈞

加入警隊28年的已婚警長,於2009至2013年間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欠債借貸紀錄,6度申請貸款合共50萬元。他於去年初被裁定6項欺詐罪成判監10個月,早前上訴得直案件交由另一裁判官重審,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今申請毋須告辯,以便索取文件及給與被告陳毓鈞(47歲)法律意見,又指被告已離開警隊,裁判官押後至5月16日再訊,准他保釋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