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興業的申請文件指出,由於該幅在愉景灣二白灣的土地,自06年起已作繳費廣場之用,是愉景灣道路基礎設施的一部份,目的是監察及控制出入愉景灣的汽車流量,不會對周邊造成任何交通和環境影響。
不過,反對的居民卻在意見書中踢爆,該幅土地是發展商當年以臨時交通安排為由,才獲政府批准作繳費廣場之用,現發展商欲改為永久用途,是不合情理及不負責任之舉,對居民極不公平,因他們當初入住時,政府規劃意向及規劃大綱圖上,均清楚指明該幅土地用作美化市容。
居民續指,在二白灣商業部份,政府早已規劃一幅近11萬方呎土地作交通交滙處之用,但發展商至今仍不動工興建,反而謀取上述土地,居民認為不能接受;另更憂慮申請一旦獲批,發展商可能會逐步放寬進入愉景灣的交通管制,為區內帶來更嚴重的交通負荷、空氣及噪音污染等問題,影響居住質素,因此絕不能贊成。發展商可能有見反對聲音強烈,據知早前主動要求城規會延後審議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