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海小學教師墮斃案 東華三院教育科主管認事前未察問題嚴重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死因庭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在校內墮斃,死因庭今續研訊。東華三院教育科主管供稱,案發前多個月已在處理對時任校長羅婉儀的匿名投訴,惟當時未能掌握事件的嚴重性。主管又解釋,不論教師求助是否屬投訴,如涉及行為不當,職員同樣需要保密,從而保障投訴人。他認為會見死者的主任周志堅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法,「只不過當日好遺憾,周志堅只係返咗工44日」。
東華三院教育科主管吳奇壎今出庭作供稱,案發時職位名稱為教務總主任。2018年6月期間,他在一星期之內收到兩封針對涉案時任校長羅婉儀的匿名投訴信,其中一封批評校長會議編排不合理及其他校政問題,信中附有一部份的持份者問卷,另一封則批評校長不聽取同事意見。
吳隨即開始檢視歷年的問卷數據,發現校長專業領導評分在一年間「結構性下滑」。吳補充指,在2015至2016年間亦有教師匿名投訴羅校長對家長說話不得體、普通話不標準,「可見老師心目中校長形象唔好」。
綜合相關數據,吳得出羅校長與教師關係不好,以及老師工作得不到讚賞的結論,故邀請羅校長解釋事件。羅校長當時回應指「做嘢多咗,唔開心,關係咪差」,惟吳認為「唔覺得可以完全咁樣解䆁,即使老師工作壓力大,如果有友善溝通,對老師有理解同支援,士氣不至於咁負面」。
羅最後選擇制定行動計劃,其中建議將在星期三舉行的會議調至星期五,並將行政會議常規化,加強溝通。吳憶述當時想法:「初時睇覺得唔係好對題,唔知佢咁做可以解決到啲咩問題。」吳指與羅來來往往談論了報告兩個月,最終羅承諾會徵詢全體教師的意見。
庭上早前透露,羅曾揚言教師投訴無用,只會浪費她的時間向東華交代。吳在家屬大狀盤問下承認投訴制度的確有不健全的地方,亦承認在死者墮樓前未能及早發現問題的嚴重性。大狀問吳為何沒有召見羅校長,吳解釋:「因為當時對校長仲有尊重同信任。」
吳在庭上透露,死者墮樓後,他曾回校向教師表達悔疚,「我話你哋唔好怪責自己,其實我都非常難過,因為林老師嚟搵我,但我唔喺度……起碼可以畀個機會我去處理」。
在死者墮樓前一日接見死者的小學學務主任周志堅早前供稱,認為「事件唔大唔複雜」,因此沒有將會見視為投訴。代表教協的大狀問吳如何界定投訴,吳回應指不會自行界定,會先詢問來者的動機。
大狀引述口供指,吳曾將死者找他「投訴」的字眼修訂為「求助」。吳解釋自己不在場,無從判斷死者的表達,「『求助』係我哋最肯定,但唔等於排除咗投訴嘅可能性」。
吳再解釋,如求助涉及行為不當,東華三院一般也會當作投訴處理;如果是具名投訴,一開始便會向被投訴人索取資料,「但唔會畀佢知邊個投訴佢、案情等等,只會以問題形式調查」。
大狀問吳,東華三院有否就保密規定為職員提供相關訓練,吳指沒有規定訓練,但眾人有默契,「只不過當日好遺憾,周志堅只係返咗工44日」。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問:「林老師反映咗校長唔聽佢講嘢,同唔同意有咁嘅背景下,打電話畀校長未必係有效嘅處理方法?」吳謂:「我相信有好多其他選擇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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