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已婚騙取逾190萬津貼 警隊總工程師判緩刑兩年
瞞婚黃振球科技局副局長
曾被傳是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大熱人選的警務處通訊科高層黃振球,在品格審查時被揭20年前向政府虛報單身,隱瞞在滙豐銀行工作的妻子已獲房屋津貼,從而騙取逾193萬元房屋津貼及貸款。黃早前認罪,今被判入獄9個月,緩刑兩年。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本可判囚,惟考慮被告黃振球(58歲)首次犯罪,有良好品格,對香港有貢獻,且已償還涉案房津,故接納辯方求情所述,判被告緩刑。被告聞判前低垂著頭,神情略緊張,知道毋須判監後與親友握手道謝,離開法庭時遇上記者提問,雙手合十。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被告獲薦為副局長時,在品格審查過程中揭發本案,又指他有「半公斤」求情信,事件勢令他損失82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5萬元長俸。
已停職的黃振球承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控罪指黃於1997年9月8日在「公務員/其配偶已享用房屋福利及與房屋有關連福利的聲明書」的要項上作虛假、錯誤及欠妥的陳述,即稱黃是單身及其配偶沒有接受任何置業資助,而明知這文件是意圖用以誤導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