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不停嚷着:「不准我抽籤,證明不公平!」、「法官僱用陪審團,證明不公平!」又指法官不准他抽選陪審員是「作賊心虛」及「做鬼做馬」,直斥法官「賊官」,審假案,砌他生豬肉。
法官認為嚴的行為失控及不理智而多番休庭,將他帶離犯人欄,只將庭上過程錄低播放給他聽。當首名證人季詩傑開始作供時,嚴獲准帶返庭內,但他再度叫囂,又被迫中斷審訊。
為令審訊順利進行,又確保被告得到公平,法官表示,已聯絡機電工程署,研究可否安裝電視直播,讓嚴安坐別處,不但聽到證人作供,亦可觀看證人作供舉止。
根據《陪審團條例》,只有司法常務官或法庭書記主任才可以在法庭,從箱內抽出候選陪審員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