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便宜多人看,豬肉便宜多人買,酒家便宜多人光顧,大家都貪便宜;貪便宜,有甚麼問題?難道報紙賣三塊錢,「便宜」了,就有「理由」都印錯別字?把「保險經紀」都印成「危險經紀」?
既然頭兩個月免保費,我「貪便宜」,買份甚麼家居安全保,以為真的「萬全」。「我買。」一句話,擲下電話,銀行每月就從我的戶口拿錢;錢拚命拿,卻從不寄來保單,更不會找個頭腦正常的從業員跟進,連一元幾角的郵費都要省,一紙收據都欠奉,我把投保取消,絕對明智,這跟認真不認真有甚麼關係?
我們香港人的銀行,貪婪、疏怠、視客戶為羊牯;你收入豐厚,慫恿你借錢濫花再付他閻王債;你走投無路,要借錢應急?沒門!兼營保險,歪風依舊:要誘你「落疊」,好話說盡;拿了錢,睬你多餘。這百分百是銀行的劣行,百分百值得譴責,值得鄙棄;我要「反省」甚麼?負甚麼「責任」?你這團東西吃了人家多少金銀冥鏹,要這麼肉緊,為虎作倀瞎出頭?
作為客人,我因為「沒有認真地了解所購買的保險」,所以「必然不會得到認真的服務」,真荒謬!我買保險,要多「認真」才足夠?要不要先修讀幾個專業課程?取得世界認可資格,才來乞求你這團東西接受我獻上血汗作為「保費」?
《害群「從業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