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為奧維有限公司及東主許秀康,控告東皓工程有限公司東主陳東劍。原告稱與港鐵及醫管局均有長期合作關係。入稟狀指今年7月20日,被告發送電郵予原告及訂製易拉架的公司,稱要印製寫有「香島和奧維有限公司,有汗出無糧出欠2百萬不找!!」及「奧維許生和地鐵經理黑幕無人查!!」字眼的易拉架。
原告於8月1日向被告發律師信;同月20日,被告透過顧問公司向原告發送傳真,指「許生」若一天內不回覆,便「將免費招貼各處地方」,翌日再透過法律諮詢中心向原告發出含誹謗言論的信件。原告指被告言論失實,澄清被告仍有工作未完成,涉款約100萬元。
案件編號:HCA1846/19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