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市民認為司機胡亂響號情況日趨嚴重,向警方索取相關的檢控和投訴數字時,遭警方以資料屬私隱為由拒絕。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質詢運房局,政府即公開有關數字,指運輸署過去5年,共檢控191宗胡亂響號個案,又指胡亂響號的檢控及投訴數字並非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的資料,意味警方刻意隱瞞資料,愚弄市民。
葉劉淑儀稱接獲市民投訴指,曾向警方查詢有關胡亂響號的檢控和投訴數字,遭警方以資料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指出,索取資料需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的批核程序。葉劉淑儀昨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有關問題,並要求警方交代把胡亂響號的檢控和投訴數字列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