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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潮文】空置稅應每年檢討(地產小子)

蘋果日報 2019/04/03 15:00

空置稅地產小子地產潮文

屬於「娥六招」之一的空置稅,即將提交立法會討論。根據一手空置稅建議《條例草案》,一手住宅物業取得入伙紙後滿1年,而未有出售或出租,除了要交「應課差餉租值」5%的差餉外,還要繳交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的200%,大約等於兩年多市值租金,關聯公司持有物業亦不獲豁免。假如發展商漏報或虛報,就要被罰2.5萬至10萬之間,最高監禁年期為1年。
2019年2月新盤貨尾量升至約11,000伙,其中一間發展商只計元朗、北角與康城站三個新盤的貨尾量已逾千伙。華懋銷售部總監吳崇武希望政府能「手下留情」。而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則在有線電視節目《樓盤傳真》的電話訪問中表示,政府現時的意思是逼發展商減價清貨。梁志堅更指出,一旦減價就會影響將來及現在供樓的業主,銀行又要重新評估樓價,影響廣泛。這樣是否代表發展商已經投降?別高興得太早!
發展商當然有不少空間迴避空置稅,例如:北角渣華道新盤的其中一整幢大樓合共140伙轉售為租,元朗錦田北新盤某期數當中約100伙亦同樣轉售為租,南區深水灣徑新盤的4個單位租予關聯公司等。湯文亮更認為,有部分地產商或會加價賣樓,再向買家提供十成按揭,當新買家無能力供款時,發展商就可以沒收單位,有關單位就會由一手樓變為二手樓,發展商喜歡囤積多久就多久。
事實上,發展商持有物業的成本,除了空置稅還有息口,現時低息環境令發展商持貨成本仍然極低,汪敦敬認為,政府如要令空置稅產生效果,必須加大決心才能有成效。筆者認為,政府同時應該參考荷蘭與瑞典等國家做法,容許其他市民入住空置單位,甚至在空置情況嚴重時,徵用空置單位廉租予無樓家庭,真正解決發展商囤積單位所造成的房屋問題。至於發展商見招拆招,政府更應擴闊「空置」的定義,減少發展商走盞位,並因應發展商不斷變招避稅,每年檢討有關法例,盡快堵塞漏洞。
地產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