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案情指,04年11月,郭於旺角經營的數個色情光碟店,因常遭「蠱惑仔」騷擾,因報警認識了當時在反黑組工作的被告。至05年4月,郭於旺角星際城市再開業,知會已調至重案組的被告,並向被告索取警方掃蕩情報。
其間,被告因自己經營的火鍋店及酒吧生意欠佳,多次向郭借貸,郭不想得失被告,先後借出8萬元,又曾4至5次邀請被告到夜總會玩樂,被告兩度帶女伴遊「出街」,費用全由郭支付。
05年4至6月間,警方在星際城市約30次掃蕩行動中,其中27次由被告帶隊,郭的店舖均無人被捕或撿獲任何違法物品,但由另外小隊負責的3次掃蕩中,郭的店舖卻被撿走逾1.3萬隻光碟。
案件編號:DCCC9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