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民陣控警6.12向和平集會非法動武 政府指示威者築路障擲催淚彈

蘋果日報 2020/06/29 19:04

抗暴之戰岑子杰余若海中信大廈

去年6.12大批市民在金鐘示威抗議逃犯條例,由民陣主持、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中信大廈和平集會受催淚彈夾擊,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不滿警方非法動武,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下午續審。代表政府的資深大狀余若海指,當日中信外有戴眼罩的示威者築起路障,無視警方警告,更有人拾起地上的催淚彈擲回警方方向。余若海強調要考慮整體情況,提到岑子杰在早一日煽惑公眾包圍立法會,果然有大批示威者響應號召。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指,申請人一方多次強調警方未有作出警告,卻忽略當日的現場情況。他指出,當日中信外大約20米的位置,有戴眼罩的示威者築起路障,並無視警方警告;片段雖顯示催淚彈在不同位置、甚至人群方向落下,但其實示威者亦不時拾起地上的催淚彈掉向警方。
申請人一方多次要求法庭考慮當日中信外集會的情況,但余認為,在判斷警方的決定是否恰當時,必須考慮整體的情況,以及警方當時的所掌握的資訊。余指出,岑子杰在6月11日煽惑公眾「全民總召集,包圍立法會」,揚言人數要一日比一日多,要塞爆金鐘和中環。翌日果然有大批示威者響應號召,他們堵塞主要道路,阻止立法會議員和官員進入立法會開會。而警方當日其中一個目的,是要拯救被示威者圍困的車輛。
余指當日下午3時半,示威者不滿政府未有在3時限期前撤回條例,開始衝擊立法會外警方防線,向警方投擲磚塊、水樽、雨傘等。他並在庭上讀出當日的指揮官陶輝的誓章,內容透露警方於2016年旺角騷亂事件中,由於無使用催淚彈,只用胡椒噴霧等驅散示威者,造成大量警員受傷,故在6.12當天決定發射催淚彈驅散龍和道、立法會道等。
申請人岑子杰和楊國明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李在庭上播放多段當日的事發片段,片中警方從龍和道一路推進並多次發射催淚彈,集會市民爭相走避,情況混亂,有人不適坐在地上,有人在中信大廈內昏倒,由現場示威者協助急救。李指《基本法》賦予市民享有集會和言論自由等權利,《人權法》亦保障市民免受酷刑、殘酷對待或懲罰。警方無警告下向人群射催淚彈,違反《公安條例》對使用武力的限制,李強調警方必須使用合理武力,權力並非無限大。
聆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AL2670/19】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按此下載/更新
empty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