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依次為送貨員曾裕生(26歲)、公司董事黃漢偉(30歲)、技術員鄭偉森(33歲)及地盤管工王錦發(40歲),四人各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指四人去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港鐵站G1出口用火損毀兩部閘機。首被告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火器及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三罪,指他本月7日在秀茂坪曉麗苑某單位藏有摺刀、汽油彈、氣槍、撬筆及鎚仔。
首被告的律師希望法庭基於人道考慮,讓被告保釋過年,但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散庭後控方要求再開庭,撤回管有仿製火器控罪。據了解,撤控原因是警方遺漏就相關控罪向律政司索取同意檢控書,暫未知會否就該控罪再提起訴。
控方指警方調查時,發現閉路電視拍到首兩名被告的樣貌,並循八達通交易紀錄查出四人與案有關。
據警方表示,當日G1多福道出入口,有人將兩個用啤酒樽製造的汽油彈掟向閘機位置,東鐵職員救熄火及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有兩名蒙面人投擲汽油彈,得手後由兩輛車接走。警方前日拘捕五名男子,其中一人獲准保釋候查。
另外,警方前天拘捕一名20歲男子,涉與去年9月7日刑事毀壞天水圍輕鐵濕地公園站有關,搜屋期間撿獲31個玻璃樽和89張現金券等。
案件編號:KCCC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