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科醫生聲稱因為與妻子有感情糾紛,精神及心理受到困擾,加上忙於照顧子女,因此忘記為自己續牌,終令自己無牌行醫了三星期。涉案醫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2萬元。裁判官提醒被告,若他因個人苦惱而忘記續牌,應考慮是否繼續行醫,並指若期間有病人出事控告他,因屬保險不涵蓋範圍,後果可以很嚴重。
被告李耀光(38歲)承認在今年7月3日至23日間,在荔枝角海麗商場的卓高家庭醫務所,未有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案情指,被告的牌照原於去年12月底到期,醫委會在去年9月、今年3月及5月三度發信提醒被告續牌,但被告無回應,醫委會遂於7月3日將被告除名。辯方求情指,因有關信件是寄去岳母家,而該住所的信箱又裝置在門外,故被告一直沒留意,而醫務所同事亦沒有提醒,他才一時疏忽犯案。
案件編號:KTCC5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