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被告高嘉錫(49歲)5年前有非禮案底,當時獲判感化一年;而被告本身為高材生,但因13歲時遭人打傷頭部嚴重受傷,15歲那年被確診患精神分裂,之後一直接受診治,母親亦患有嚴重抑鬱。
辯方續指被告精神有問題,沉迷打機,今次全因好奇而犯案。裁判官聞言即反問被告已為人父,不明辯方意思。辯方透露被告的女兒乃人工受孕誕下,被告與妻子完全沒有性生活。
裁判官聽畢亦稱明白被告難處,但被告並非初犯,更在光天化日下在公眾地方非禮女童,下令將被告還柙,先索取心理、精神科醫生及感化報告,本月14日判刑。
案發於去年8月29日,被告與女童對着坐期間,突問女童在玩甚麼玩具,但女童不理會他,之後被告便摸了對方私處一下,事後女童告知祖母報警。
案件編號:ESCC709/18
■採訪勞東來、撰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