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早前求情指鍾出身富裕家庭,早年承繼祖母大筆遺產,但在投資股票時全部輸掉,因而變成身無分文,實是悲劇。由富家子淪為階下囚的鍾嘉禧,其母親李慧容是東亞銀行創辦人李冠春弟弟李作禮的女兒,父親鍾立全是八十年代的南華足主。案發時事主李月華(47歲)為英航空姐,與鍾嘉禧於97年拍拖年半後分手。至07年初兩人重遇,經鍾介紹,何家麟與事主拍拖,兩人向事主以及其母親推銷其虛構的投資公司,要求她們分別投資500萬元,每季可獲派息10多萬元。鍾及何扮闊少請事主和其父母到曼谷等地豪住豪玩,又扮住在加多利山,令事主母女「落叠」。經審訊後,鍾與何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鍾另加兩項逃避法律責任罪成。案件編號:DCCC11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