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楊嘉傑(41歲,圖)有10次案底,被指於去年8月29日至10月5日犯案。辯方求情稱被告患上過度活躍、專注力不足及焦慮症,自2016年起向心理專家求助,涉案金額不大,他願意向事主賠償。
據報道,被告1998年畢業於港大文學院,2003年喪妻及曾破產,2009至2013年潛入包括母校聖保羅書院等多家中學偷書,多次被判監禁。至2016年,他訛稱替兒子找補習教師,騙取3名行家支付共1,050元「保證金」,被判監8星期,該案裁判官也慨嘆「何必淪落如此」。
案件編號:ESCC72/18
■採訪戴國輝、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