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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轟大腕」的某某 - 李碧華
蘋果日報 2004/05/08 08:00
「懷着明星夢的少男少女簽訂了長達八年的合約,公司就盡情利用出名後的獲利空間。其實他們演技都很一般,就說《拿甚麼拯救你,我的愛人》的于娜吧,太不稱職了,簡直是失敗!」
「鞏俐和章子怡不願接電視劇,因接一部電影的價錢等於接十部電視劇。」
——一個人「敢言」,因大家不知道他是誰?怎會回應?他有資格點名痛快狠批。說的不無道理,除了最後一點。先生,若付出同等心思精神力氣時間,當然挑利益最大的那個job。人皆好逸惡勞,精打細算,追求事半功倍(十倍),薪優糧準,這並沒有錯——除非冇得揀。閣下惱火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