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畫】天真女墮胎後 軟飯男偷食鬧分手

蘋果日報 2016/10/27 09:11

台灣月光族房租

台灣一名王姓女子3年前跟林姓男友同居,說好租金、生活費用平分。豈料,林男卻是「月光族」,不僅看電影、三餐甚至墮胎等費用都由她負責。林男還在同居期間,劈腿她的沈姓高中女同學,直到隔年4月搬離時,仍欠王女租金等費用9萬餘元新台幣(下同‧約2.2萬港元)。雖然林男起初簽下協議書允諾還款,卻付了4萬元(約9,800港元)又反悔,王女氣得提告。雖林男辯稱是被迫簽下協議書,但法官不信,判林男須再還5萬餘元(約1.2萬港元)。
至於王女在訴訟期間,想加碼向林男追討墮胎手術、休養費用,以及看電影花費等,共4萬餘元,林男不同意追加,法官則認為已超出協議書範圍,因此駁回。王女若要再追討該費用,需另提訴訟。
王女向法院提出「履行協議」民事訴訟,指出年約30多歲的林男,原是台灣大學聘僱職員,3年前兩人交住,同住在台大某宿舍,約定好共同分擔房租、水電、生活費用等,而林男不僅是「月光族」,同年10月,還偷偷劈腿她的高中女同學。
後來林男跟聘僱約滿離職,改從事業務工作,收入不穩定。日常三餐、旅行、看電影等生活花費,都由她先代墊,甚至她懷孕,除勸她墮胎,就連手術後復元、休養也是她自行負擔。去年,林男開始作息不定,不願分擔房租,更火速搬離住所。
王女又稱,其實林男搬走是跟她的高中女同學住在永和,同年10月,更在街頭撞見兩人,一度發生衝突。雙方後來約在一家星巴克談和解,林男當時在兩名共同友人作證下,簽下協議書,同意同年底歸還房租欠款、租屋違約金、門卡、床墊折舊、手袋等費用,共9萬餘元。
林男僅還4萬元,拒付剩餘5萬餘元,王女因而提訟,林男則辯稱兩人分手後,雖有簽還錢協議書,但那出於王女詐稱要提告,他才被騙簽下等等,至於手袋,他堅稱是王女送的,拒絕再還5萬餘元。不過,法官基於協議書上有雙方簽名,兩名證人在場,契約已屬成立,林男也沒提出任何證據能證明王女有詐騙、恐嚇、脅迫等行為,判決林男敗訴;可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