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hel終於再報警,癡男噚日出庭受審,結果觀塘裁判法院判癡男滋擾罪成。46歲、報稱商人嘅癡男馬健亮獲准以自簽2,000蚊擔保,守行為12個月,並要承諾唔再滋擾事主。不過,法庭判決冇改變癡男嘅情感,佢喺庭外話:「見到佢(繆美詩)我腦海就一片空白……都仲係咁鍾意佢」。癡男離婚約七年,佢話以前喺電視新聞見到Rachel已對佢有好感,欣賞佢嘅外形、笑容同口齒伶俐。他話05年已對Rachel一見鍾情,到家仍然冇變。
Rachel知道判決之後都未敢鬆一口氣,佢最驚係癡男12個月之後又故態復萌,又再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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