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人權與民主報告在講述中國的段落中提及香港。報告先指出中國當局繼續任意拘捕的問題,並以前英國駐港領事館職員鄭文傑一事為例。
報告指出,香港警察對廣泛示威活動的回應令人擔憂,因為警方採取攻擊性的策略,包括經常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有時更會使用實彈,少數頑固的抗議者使用暴力,包括向警方投擲物件和汽油彈,以及破壞財產。
報告又提到,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亦已關注警方在封關空間及對個示威者射催淚彈的問題,並且促請當局立即調查有關事件。
此外,報告講述港版國安法的問題,指正如外交大臣藍韜文於今年7.1在國會上所言,這次立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承諾香港的高度自治,英國政府特別關注到在《國安法》下,中國當局有「廣泛能力」接管香港的案件,而沒有任何獨立監督。
報告強調,《國安法》此舉同樣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並且直接威脅到香港人一直享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