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台男聲稱為女兒買果汁 離開酒店15分鐘 違檢疫令判監三周
隔離檢疫武漢肺炎
在深圳工作的台灣男子,上月與8歲女兒經香港轉機往深圳,與其他過境人士一樣,須留港隔離檢疫14天。他與女兒逗留中環一間酒店期間,聲稱因女兒哭着要喝果汁,遂離開酒店往街上買飲品,15分鐘後返回酒店,手上檢疫人士手帶卻已不翼而飛。涉案台男被拘控違反檢疫令,今日認罪。裁判官認為台男離開酒店時間雖短,但傳染疾病的風險一樣,須予阻嚇,判監三星期。
被告徐子賀(43歲)在控罪書上報稱無業,而辯方求情時則透露,被告在深圳從事手提電話製造業。被告被控兩罪,分別是未獲授權人員許可離開檢疫地點、以及違反檢疫令所指明的檢疫條款,違反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控罪指他於今年5月20日無合理辯解離開中環蘭桂坊酒店1806室,違反5月18日對他發出的檢疫令。被告承認兩罪。
案情指被告入境兩天後犯案。酒店經理約於下午3時看見被告由地下大堂離開酒店,15分鐘後折返,手上已沒有手帶,於是報警。被告向警方承認曾到附近皇后大道中的店舖購買飲品。
當值律師求情指,事發時沒有直航客機讓被告往返深圳,故需在香港過境。他清楚知道檢疫和隔離要求,只因女兒哭着要飲果汁,所以犯案,但已在短時間內自行返回酒店,與其他企圖離境的違反檢疫令案件不同。
辯方亦指,被告在台灣診斷出有憂慮症,若被困酒店房間、升降機、飛機座位等狹小空間時,會感到很辛苦。控方呈交裁判法院近期相關判決,各案判監10天至3個月不等。
裁判官指被告罔顧法律要求,即使他離開買果汁的時間短,而且已自行返回檢疫地點,但只要他「一出房門口」便有傳染風險,法庭不能輕視。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有必要判處阻嚇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