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年約20多歲的陳姓男子,前日晚上跑到台北大學某大樓女廁,見1名女學生獨自走進廁所,竟拿出手機偷拍女學生如廁,但因忘了關閃光燈,被女學生發現,追出廁所將陳男送法辦。陳男移送北檢複訊後,坦承犯案,並向檢察官求情:「這是我第一次犯案,很緊張,可不可以再給我一次機會?」檢察官審酌陳男手機確實有如廁畫面,訊後依妨害秘密罪,諭令2萬元(新台幣)(約4,960港幣)交保候傳。
令人驚訝的是,前來幫陳男辦理交保手續的,竟是陳男的女友,而陳男女友對於男友到大學女廁偷拍的劣行渾然不知,頻頻詢問「發生什麼事了?」而台灣《蘋果日報》記者於陳男交保後,詢問陳男:「為甚麼要到女廁偷拍?」陳男僅尷尬地說:「我可以不要回應這個問題嗎?」其女友還在旁不解詢問:「怎麼了?」
據了解,該名被偷拍的女學生昨晚在校內走進女廁前,看到陳男背對着她,站在女廁外走廊上的花圃,她以為陳男是該校學生,不以為意,但當她進入女廁,脫下褲子如廁時,突發現隔壁間的地板突有光線閃出,還閃了好幾下,隨即聽到鄰間有人跑出。
受害人匆匆穿上褲子緊追在後,攔下驚慌失措的陳男,驚覺他就是原本站在女廁外的男子,懷疑他守在女廁外等候獵物上門,報警將他移送法辦。檢警查扣陳男手機,發現確實有女子如廁畫面,陳男自知無從抵賴,只好坦承偷拍。檢察官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諭令2萬元新台幣交保,並將清查是否有其他女子受害。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