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56億元違規放款總額中,中行、交行及招行分別佔55.14億、19.38億及19.04億元,迄今中行已對14名責任人進行處理,交行處理了58人(其中11人為分行高管),招行則截至今年2月底,已對8名責任人進行處理,另對83名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
中行發言人王兆文回應說,違規貸款大部份已收回、剝離或結清,而未收回的不良貸款,前年度已提撥足夠減值準備,故對中行整體業績及已公佈的財務報表沒有影響。交行亦說,涉及貸款大部份已收回,未收回部份均有充足資產保障。
招行則指,違規及被挪用貸款已全部收回或結清,個別違規辦理結算的賬戶及缺失存款賬戶,已全部作銷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