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15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調查員認為,《公安條例》建立授權市民集會的程序,港府卻根據該條例對民主派人士提出控罪,是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呼籲港府應以國際人權標準審視《公安條例》。
民主派人士被捕時正值全城抗疫,港府所推出之「限聚令」被多次質疑是藉機打壓抗爭。聲明指,被控人士均為民主運動領袖,並於抗爭活動受限於武漢肺炎時被捕,港府企圖借「大搜捕」手段,對香港的和平示威產生寒蟬效應。
聲明亦重提去年源自《逃犯條例》修訂所掀起的一連串反送中運動,提及近200萬人參加和平遊行,但隨抗爭者與政府僵持不下,警方與市民之間暴力衝突卻越來越多,聯合國專家在去年9月已對此表示關注,亦表示現時正密切關注民主派領袖被捕一案,並已與有關當局對話。
■記者廖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