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管局」向電視台播映《秋天的童話》與《鏗鏘集》連續出擊,以示審查權威,可惜因為常識不足,一一觸礁,受影藝界和同志譴責。
坐在廣管局和評審處的,是律師、教師、政黨分子,沒有一個是影藝製作和傳媒人,卻有權對香港的影視出版創作指手劃腳,說三道四,一無專業訓練,二缺常識邏輯,這夥業餘水準人員,雖然以所謂「中產階級」形象出現,騎在六百萬人頭上揮動大棒,實際上,外行管內行,封閉的管開放的,與中國畫家黃永玉指的以「吐痰的來管不吐痰的」沒有甚麼分別,同樣是一種民粹主義。
加上社會政治化,反智化,無聊化,「投訴」成風,「投訴」者可能心智神經有毛病,可能是電視台的對家競爭者,可能是心底裏對大眾主流懷有刻骨仇恨的政治勢力,這種種社會的沉渣,一經政治的催化,「一從大地起風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在今日香港尤為普遍,用「投訴」來打擊商業競爭者和政治對手,「廣管局」如果無力隔濾把關,或其中有人員與外在的這等反智勢力呼應唱和,則「廣管局」人員豈只是無知,而是有自己的政治與社會目的。
中方既然認定,香港人目前的教育質素不足,不適宜普選,普選即形成「刁民治港」,那麼在同樣教育質素的社會,為何一宗不知名的投訴,就可以形成「刁民治電視台」,把電視台CEO、廣播處長之類,迫出來道歉、解畫,這等「投訴」,以一票即可否決全香港市民的欣賞權和表達創作自由,此一刁民的權力,豈非大過曾蔭權,比普選更為惡劣?
不滿《秋天的童話》,是哪一個刁民的「投訴」?指《鏗鏘集》「鼓吹同性戀」,又是哪一夥道德人士?《秋天的童話》和《鏗鏘集》的編導人員,都有名有姓,透明公開,則「投訴」的人,一見「投訴」得直,為了讓全香港人欽佩一下這幾位獨具慧眼的「民意」人士,廣管局也應該公布「投訴」者的姓名、職業、年齡、教育程度,讓全港市民向這些衞道英雄學習。
此一問題不解決,則「廣管局」再難有公信力。自從大衞雕像被指為「不雅」開始,廣管淫審人員的學養常識,即比大衞像胯下的陽具和船頭尺口中的「仆街」更受爭議。
特區近年才推行「通識教育」,則在一個缺乏通識的環境長大的廣管局人員,又何來審裁影視產品博古通今的文史藝通識資料?除非香港的終審庭也開放,讓周潤發、容祖兒、方力申等出來當法官,審審法律案件,平衡平衡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