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昨在屏風後作供,她在9月4日抵達被告黃志堅(54歲)天水圍住所工作,與被告一家用普通話溝通。上班不久被告兩度要求事主在睡房替他按摩。首次按摩後被告給事主100元,但第二次被告突揑她大腿5至6次,事主問「點解摸我」,被告說「你唔使驚,我可以畀好多錢你」。
事主稱10月3日至8日曾三度被非禮,被告趁她彎腰晾衫時摸腰及用下體頂她臀部,稱「我想扶住你,驚你跌親」。被告又曾趁她睡着時摸她大腿,及在她洗碗時塞100元進她衫袋,乘機摸她大腿。印傭承認被告妻常因家務問題責罵她,兩人曾因周日請假爭拗,被告妻最後准許她在9月28日休假但要提早回家,惟她因迷路遲到兩個多小時。辯方指被告妻大發雷霆但事主稱對方當日脾氣很好沒罵她。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2963/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