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昨被問到現時是否有計劃或時間表要在任內完成立法時,未有正面回應,只稱《基本法》頒佈30周年、香港特區成立超過22年之際,「一條維護國家安全嘅憲制性條件要求,我哋都未能夠達致,呢個當然係可惜同遺憾」。林鄭強調,《基本法》是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和穩定繁榮的憲制性文件,又稱過幾日便是《基本法》頒佈30周年的「大日子」,但受疫情影響,政府原先一些推廣和宣傳《基本法》工作和展覽要推遲舉行。
民主黨林卓廷指林鄭說法反映港府至今對推動23條惡法仍死心不息,不排除民望已「跌無可跌」的林鄭會在9月立法會選舉後不惜「一件污、兩件穢」,下台前推動23條,「作為向北京政府獻媚嘅最後大禮」。民主派毛孟靜認為林鄭之說反映港府受北京和建制派極大壓力要為23條立法,並指警方近日突以過時法例檢控民主黨中西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反映港府欲向北京展示即使未立23條,港府亦利用效果相近的法律「幫主子服務」。
被問到入境處有否拒絕中國外交部禁止在港採訪的《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美籍記者入境工作時,林鄭拒具體回應,只稱港府會按入境政策處理。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去信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指北京做法違反高度自治和人權,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