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陳向森、巫洪及鄭嘉威,均為十七歲,無業,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西菁街遊樂場謀殺十八歲男子羅慶麟。
三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案發時有四至五名青少年與死者同行,由於他們仍在上學,需由父母陪同出席認人手續。控方相信涉案疑犯共有七人,部份已離開香港,而三名被告均沒有刑事紀錄。
首被告庭上投訴在警車內遭警員恐嚇及毆打,次被告亦稱曾遭恐嚇,第三被告則指警方拘捕時,僅有他一人在家,警方不准他聯絡雙親,又關上門窗,用不知名東西蒙頭,在他的胸口墊上一塊布,有警員揚言會用鐵鎚扑打其胸口,並恐嚇說:「你唔好話你唔知,如果唔係我叫兄弟做嘢」,又稱:「如果你唔想俾人打,你照我講嘅嘢去做」,三被告要求還押懲教署但未獲接納。
案件編號:TMCC11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