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七十一歲的被告黃炎明,報稱任職補習教師。控罪指他於上月三十一日,在上環巴丙頓道某大廈單位內,非禮一名少女。
曾任學校教師
辯方替被告求情時指,被告曾任職學校教師,退休後替學生私人補習數學,被告亦患有糖尿病,事發時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案,並非早有預謀,律師又向法庭呈上多封由學生及家長撰寫的求情信,懇請裁判官鑑於被告年紀老邁及從無刑事紀錄,考慮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被告於○一年開始在自己寓所替受害女生補習數學,於案發當日,受害女生如常到被告寓所上課,並於下午六時許打算離開,當她進入一間房間向被告揚聲道別時,卻遭被告親吻她的面部及頸部,被告繼而伸手隔着衣衫,觸摸受害女生的下體,又以雙手撫摸她的胸部,被告然後問女生是否感到舒服,受害女生當時感到非常驚慌,即時離開被告寓所。
受害女生其後致電女同學,並相約於巴士站,見面後將事件相告,女同學其後陪同女生返家,向母親講述被侵犯的經過,三人於是報警求助。
自認行為過份
翌日,受害女生帶同警員前往被告寓所,向警員指出於某房間內曾遭被告非禮,警方將被告拘捕,於警誡下,被告表示當時的行為有些過份,又希望與女生私下解決有關問題。警方經調查後,落案檢控被告。
案件編號:WSCC1677/03